1. 单职业传奇私服

            非血腥恐怖!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(组图)
            2015-07-21 17:42:46

              古代刑罚,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他的发展与变化,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 。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,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,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 。刑罚有新的发展变化,其特点是刑罚更加残酷化, 并大量复活了肉刑 。 明清时的刑罚变化有:

              1、死刑 。 明、清两朝在法律上恢复了枭首示众之刑, 并且范围逐步扩大 。此外,明清时期的死刑执行方面还有一些更加残酷的方式,如“剥皮实草”、“灭十族”、戮尸等 。 清朝针对死刑还有一个独特的制度,即斩立决和监候制度 。

              2、充军刑 。“充军”创制于明代,但是不以充军为本罪 。 清朝的充军则作为流罪的加重刑,并以充军为本罪 。而且充军的条目也较明代增加 。 

              3、 发遣刑,这是一种比充军重的刑罚 。明代时只限军官和军人,永不得回原籍 。清时则包括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,还可以有机会放还 。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  4、枷号,是明朝首创的耻辱刑 。在明代还变成一种致命的酷刑 。清时对一些伦理性和风化犯罪,用此法 。 

              明代还有庭杖制度 。指在殿庭前对违抗皇命的大臣直接施以杖刑的法外刑罚 。

              古代罪名有哪些?

              1、 十恶

              "十恶"原来叫做"重罪十条"始见于<<北齐律>>,到隋朝时正式确立在<<开皇律>>中,更名"十恶",均是违反封建皇权统治与纲常礼教的大罪,所以一旦触犯,便处以极刑,且不适用封建的"议","请',"减",赎","当","免"等减免刑罚的制度,也不适用"秋冬行刑"的制度,即所谓"绝不待时"."十恶"具体内容是"谋反","谋大逆","谋叛",“恶逆”,“大不敬","不孝","不睦","不道","不义","内乱".

              一、谋反,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。 

              、谋大逆 。指毁坏皇家的宗庙、陵寝、宫殿的行为 。 

              三、谋叛 。谋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。

              四、恶逆 。指打杀祖父母、父母以及姑、 舅、 叔等长辈和尊亲 。

              五、不道 。无道 。

              六、大不敬 。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,伪造御用以及误犯食禁 。

              七、不孝 。指咒骂、 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、父母 。祖、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,丧期嫁娶作乐 。

              八、不睦 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  九、不义 。指殴打、杀死长官(一般指州县长官),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。

              十、 内乱 。 指与祖父、父亲的妾通奸 。

              “十恶不赦”自从《齐律》出现这些条款后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 。 

              中国古代主要罪名——“六赃”

              “六脏”是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的总称 。

              受财枉法,指官吏收受财物导致枉法裁判的行为 。

              受财不枉法, 指官吏收受财物,但未枉法裁判的行为 。

              受所监临财物,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 。

              强盗, 指以暴力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。

              窃盗,指以秘密手段非法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。

              坐赃,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因事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。

              概括一下:“六赃”分两大类,一大类是职务犯罪,如受财枉法、受财不枉法、受所监临财物;另一大类是侵害财产所有权的犯罪,如强盗、怯盗、坐赃 。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  七出之罪

              一、“不顺父母” 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 。大戴礼中所说的理由是“逆德”,在传统中国,女性出嫁之后,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,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 。 

               、“无子” 亦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,理由是“绝世”,在传统中国,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,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 。 以《唐律》为例:妻年五十以上无子,听立庶以长 。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,未合出之 。随传统中国“一夫一妻多妾制”的逐渐成熟,真正是以无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为减少 。

              三、“淫” 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 。理由是“乱族”,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,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。

              四、“妒” 指妻子好忌妒 。理由是“乱家”,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,以及“夫为妻纲”这样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, 而许多看法中,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 。五、“有恶疾” 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 。理由是“不可共粢盛”,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, 在传统中国, 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, 因此妻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,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 。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  六、  “口多言” 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 。 理由是“离亲”, 在传统中国家庭中,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,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,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,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 。

              七、“窃盗” 即偷东西 。 理由是“反义”,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。七出内容与之类似,语出《仪礼 。 丧服》包括: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 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 。整体来看,七出和七去的内容大多是以夫家整体家庭家族的利益为考量,凡是因为妻子的行为或身体状况, 不能符合于这个考量,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离婚 。 相较而言,妻子要主动提出离婚的义绝,条件就严苛得多了 。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清朝犯人上刑照真人版

              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源自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,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。

            24小时热文

            换一换

              最新更新

              • 人物
              • 解密
              • 战史
              • 野史
              • 文史
              • 文化

              最新排行

              • 点击排行
              • 图库排行
              • 专题排行

              精彩推荐

              图说世界---闽ICP备2021012398号

              换一换